
封頭是鍋爐、壓力容器的主要受壓元件,其外形設計是否公道,影響著(zhù)鍋爐、壓力容器的安全。所以有關(guān)規范中對各種封頭的外形都有限制。





經(jīng)過(guò)幾次的相互溝通,相互配合,從壓制封頭時(shí)直接用304材料壓制型,后來(lái)經(jīng)過(guò)加熱消除應力,到改用316L材質(zhì),后還是需要加熱之后,封頭的使用時(shí)間較長(cháng)。
需成型的封頭和厚度超過(guò)14mm的封頭要加熱的原因:封頭尺寸大,板較厚,變形抗力很大,不易變形。加熱可以提高材料的塑性,降低變形抗力。 對冷壓、旋壓的封頭要進(jìn)行熱處理的原因:冷壓變形后,封頭的硬度、強度增大,塑性、韌性降低,出現加工硬化現象。熱處理可以消除此現象,提高材料的塑性、韌性,降低硬度。加熱和熱處理不是一回事,但加熱成型時(shí),成型后的余熱有熱處理的作用,所以,熱壓后的封頭一般也不需要再進(jìn)行熱處理。
1、根據封頭的類(lèi)型、規格、材質(zhì),可采用整板或拼板經(jīng)冷沖壓、熱沖壓、冷旋壓、熱旋壓、等方法成形;也可分瓣成形后再組焊成封頭。
2、 鋁封頭熱成形時(shí),加熱溫度一般不宜超過(guò)420 oC。當工件溫度降至300 oC以下時(shí),不宜繼續熱成形。
3、 鈦封頭應盡量采用熱成形,如成形溫度低于300 oC,冷成形后應盡量采用熱成形。
鈦封頭的熱成形分為低溫熱成形(工件加熱溫度約為300 oC~400 oC)和高溫熱成形(工件加熱溫度可提高到約650 oC,但不應超過(guò)800 oC)。冷成形后的熱成形溫度可為100 oC~350 oC。